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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8年度聲字第1984號
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甲○○
(現於臺灣桃園監獄執行中)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98年度執聲字第113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甲○○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因犯贓物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經查,本件受刑人甲○○因犯贓物等案件,經附表所示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在案。
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後認聲請為正當,並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8 年 6 月 23 日
刑事第十二庭 法 官 羅國鴻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戴育萍
中 華 民 國 98 年 6 月 30 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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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 號 │ 一 │ 二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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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 名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贓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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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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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 罪 日 期 │97年7月1日 │97年7月3日 │96年6月間某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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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偵 │ 機 關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 ├─────┼───────────┼───────────┼───────────┤
│ 查 │ 案 號 │97年度毒偵字第3599號 │97年度毒偵字第3599號 │97年度偵字第1085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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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 │ 法 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 後 ├─────┼───────────┼───────────┼───────────┤
│ 事 │ 案 號 │97年度審訴字第2249號 │97年度審訴字第2249號 │98年度易字第172號 │
│ 實 ├─────┼───────────┼───────────┼───────────┤
│ 審 │ 判決日期 │97年11月14日 │97年11月14日 │98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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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 │ 法 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 定 ├─────┼───────────┼───────────┼───────────┤
│ 判 │ 案 號 │97年度審訴字第2249號 │97年度審訴字第2249號 │98年度易字第172號 │
│ 決 ├─────┼───────────┼───────────┼───────────┤
│ │ 確定日期 │97年12月8日 │97年12月8日 │98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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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 註 │附表編號一、二所示之罪,前經本院97年度審訴字第│ │
│ │2249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確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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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 號 │ 四 │ 五 │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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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 名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竊盜 │ 竊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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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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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 罪 日 期 │97年7月19日 │97年7月15日 │97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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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偵 │ 機 關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 ├─────┼───────────┼───────────┼───────────┤
│ 查 │ 案 號 │97年度毒偵字第5850號 │97年度偵字第21364號 │97年度偵字第2136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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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 │ 法 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 後 ├─────┼───────────┼───────────┼───────────┤
│ 事 │ 案 號 │97年度審訴字第3438號 │97年度易字第959號 │97年度易字第959號 │
│ 實 ├─────┼───────────┼───────────┼───────────┤
│ 審 │ 判決日期 │97年12月30日 │97年12月30日 │97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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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 │ 法 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 定 ├─────┼───────────┼───────────┼───────────┤
│ 判 │ 案 號 │97年度審訴字第3438號 │97年度易字第959號 │97年度易字第959號 │
│ 決 ├─────┼───────────┼───────────┼───────────┤
│ │ 確定日期 │98年1月19日 │98年1月19日 │98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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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 註 │ │附表編號五至九所示之罪,前經本院97年度易字第 │
│ │ │959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1年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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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 號 │ 七 │ 八 │ 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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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 名 │ 竊盜 │ 竊盜 │ 竊盜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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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 罪 日 期 │97年9月8日 │97年9月21日 │97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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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偵 │ 機 關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 ├─────┼───────────┼───────────┼───────────┤
│ 查 │ 案 號 │97年度偵字第21364號 │97年度偵字第21364號 │97年度偵字第2136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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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 │ 法 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 後 ├─────┼───────────┼───────────┼───────────┤
│ 事 │ 案 號 │97年度易字第959號 │97年度易字第959號 │97年度易字第959號 │
│ 實 ├─────┼───────────┼───────────┼───────────┤
│ 審 │ 判決日期 │97年12月30日 │97年12月30日 │97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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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 │ 法 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 定 ├─────┼───────────┼───────────┼───────────┤
│ 判 │ 案 號 │97年度易字第959號 │97年度易字第959號 │97年度易字第959號 │
│ 決 ├─────┼───────────┼───────────┼───────────┤
│ │ 確定日期 │98年1月19日 │98年1月19日 │98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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