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TYDM,100,訴,1028,20120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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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1028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林振榮


選任辯護人 游玉招律師
黃柏彰律師
被 告 趙○○(真實姓名年籍詳卷)
選任辯護人 吳秀娥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前經辯論終結在案。
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16 日
刑事第十庭 法 官 華澹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徐珮綾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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