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TYDM,100,交聲,421,20110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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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交聲字第421號
原處分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桃園監理站
異 議 人
即受處分人 邱嗣祥
上列異議人即受處分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對於原處分機關於民國100 年5 月16日所為之桃監裁罰字第裁52-DB0000000號裁決書(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案號:桃警局交字第DB0000000 號),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異議駁回。

理 由

一、原處分意旨略以:異議人即受處分人邱嗣祥於民國100 年3月31日下午3 時許,騎乘車牌號碼GZJ-758 號重型機車行經桃園縣桃園市○○○路與經國路口時,為桃園縣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大樹派出所警員查獲有「未兩段式左轉」之違規,遂填掣桃警局交字第DB0000000 號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下稱舉發單)舉發,爰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 第2之規定,裁處罰鍰新臺幣(下同)600 元,並依同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規定,記違規點數1 點等語。

二、聲明異議意旨略以:伊當時在大興西路待轉區等紅燈,綠燈後即隨前方車輛左轉至經國路,遂遭員警攔停舉發,惟員警態度惡劣,且號誌太小又太遠,伊為年逾80歲之老翁,實無法看清標示,道路號誌應明白標示,爰依法聲明異議,請求撤銷原處分云云。

三、按機慢車兩段左轉標誌,用以告示左轉機器腳踏車或慢車駕駛人應遵照號誌指示,在號誌顯示允許直行時先行駛至右前方路口之左轉待轉區等待左轉,俟該方向號誌顯示允許直行後,再行續駛,以兩段方式完成左轉,本標誌設於實施機慢車兩段左轉路口附近顯明之處,並配合機慢車左轉待轉區待轉標線;

機慢車左轉待轉區線,用以指示機器腳踏車或慢車駕駛人分段行駛,視需要設於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65條、第191條亦分別定有明文。

又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及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1項前段、第2項前段業有明定。

復按汽車駕駛人轉彎時,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者,處6 百元以上1 千8 百元以下罰鍰,並予記違規點數1 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第63條第1項第1款亦分別定有明文。

四、經查: (一) 異議人即受處分人邱嗣祥於100 年3 月31日下午3 時許,騎乘車牌號碼GZJ-758 號重型機車行經設有機慢車兩段左轉標誌之桃園縣桃園市○○○路與經國路口時,未依該標誌指示,即自大興西路左轉至經國路之事實,業據異議人供承在卷,並有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桃園監理站100 年6 月8 日竹監桃字第1000012183號函所檢附之上開裁決書在卷可佐,是異議人確有於前揭時、地,騎乘上開機車未依標誌指示而左轉之違規行為,堪以認定。

(二) 異議人雖辯稱該處並無清楚可見之機車兩段式左轉標誌云云,惟大興西路與經國路口設有機慢車兩段左轉待轉區,交通號誌桿設有機慢車兩段左轉標誌,交通標誌標線設置完善等情,業據證人即舉發員警彭詠亭到庭證稱:伊當時在桃園縣桃園市○○○路與經國路口,執行取締交通違規勤務,大興西路及經國路上均設有慢機車兩段式待轉區,交通號誌桿上亦設有慢機車兩段式左轉之標誌,惟異議人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等語(見本院100 年6 月28日訊問筆錄),並有桃園縣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100 年4 月27日桃警分交字第1001029466號函在卷可稽;

參以依卷附之現場照片觀之,大興西路與經國路口處,交通桿設有機慢車兩段左轉標誌,且位於紅綠燈號誌右方,顯而易見,並無位置過高、過低,致駕駛人難以目視之情形,且該標誌之面積非小,採藍底白色圖樣之醒目設計,衡情異議人於駛入該路口之相當距離前,即得發現該路口之慢機車兩段左轉標誌,而即時依指示以兩段方式左轉行駛;

況異議人自承其當時於大興西路上之待轉區等待,再左轉至經國路等情,衡情異議人係考領有駕駛執照之人,對交通標誌自應有一定認識,其既明知大興西路上設有待轉區,其對左轉至經國路應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自難諉為不知;

且行車理當注意車前狀況及各種標誌或號誌,其疏未注意上開標誌,顯屬可歸責於己,並非該標誌有何設置不當。

異議人辯稱該處標誌太小、太遠,設置不清云云,委不足採。

五、綜上所述,本件異議人違規事證明確,原處分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第63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裁處異議人罰鍰600 元,併記違規點數1 點,核無違誤,異議人之異議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第2項,道路交通事件處理辦法第1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30 日
刑事第一庭 法 官 林虹翔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劉宗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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