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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4年度審簡字第558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林彥均
上列被告因恐嚇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3 年度偵字第21681 號),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爰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 文
林彥鈞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以加害身體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林彥鈞與張慶儀前為男女朋友,詎林彥鈞因不滿張慶儀不願再與其交往,竟即:㈠基於單一之恐嚇犯意,接續於如附表一所示之時間,以其所使用之電子郵件地址(brave4343@ gmail .com ;
aries .lin43@gmail .com ),傳送如附表一所示之內容予張慶儀,而以此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張慶儀,致張慶儀心生畏懼;
㈡另基於恐嚇之犯意,於民國103 年10月18日晚間8 時32分許,在桃園縣龍潭鄉(現改制為桃園市龍潭區)之高速公路橋下,向張慶儀之母親林秀玉恫稱:「我就告訴妳,第一個承諾7 月1 號前我不會有什麼動作…如果7 月以後會有動作,我關出來一樣會有動作,對不對?看你們是要爭去時間和空間,還是要兩敗俱傷?隨便,我真的隨便了,我跟你講,真的,我一個人拼你們全家咧!…唯一能爭的就是時間和空間誰要保留出來而已,妳們要把我逼到牆腳的時候狗急就會跳牆」等語,而以此加害身體之事恐嚇林秀玉,致林秀玉心生畏懼。
嗣經張慶儀、林秀玉報警處理,始悉上情。
二、證據名稱:㈠被告林彥鈞於本院之自白。
㈡證人張慶儀分別在警詢、偵查中之陳述、證述;
林秀玉分別在警詢、偵查中之陳述;
戴岳錚、吳克志、張淑美分別在警詢中之陳述。
㈢楊涵茜、馬孝揚陳報內容、電子郵件內容列印資料、錄音譯文。
三、核被告林彥鈞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
又被告就犯罪事實㈠部分,先後多次傳送如附表一所示內容之電子郵件,其犯罪時間密接,侵害法益同一,顯係基於單一犯意所為,為接續犯,應僅論以一罪。
又被告所犯上開2 罪間,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
再就如附表二部分,依被告分別寄送之電子郵件(編號1 )及向林秀玉所告知(編號2 )之內容觀之,均尚未達以惡害通知之程度,則檢察官認被告就此所為亦構成恐嚇罪,即有未洽,是分別就如編號1 部分不另為無罪諭知,及就編號2 部分予以更正。
復就犯罪事實㈡部分,被告雖有向林秀玉恫稱兩敗俱傷、我一個人拼你們全家等語,然別無其他證據可證被告尚有以危害性命之事相脅,是公訴檢察官認被告就此另有以加害生命之事恐嚇告訴人,亦有誤會。
爰審酌被告僅因不滿告訴人張慶儀不願再與其交往,竟即以上揭言詞分別恐嚇張慶儀及林秀玉,造成告訴人2 人受有心理上之壓力,所為實不足取,併兼衡被告於犯後坦承犯行,及本案各該次行為所生危害輕重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454條第1項,刑法第30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合議庭。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26 日
刑事審查庭 法 官 蘇昌澤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石曉芸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27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依據之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 百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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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時 間│恐 嚇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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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3 年7 月6 日│「…我的愛可以無止盡,我的恨一樣無止盡。逼我去│
│ │晚間8 時6 分 │恨一個我愛過的人,是你愚蠢的選擇。短期內,你或│
│ │ │許覺得輕鬆自在,但這只是我在培養讓自己有足夠實│
│ │ │力對付你而給你暫時的平靜!對我做出背叛、傷害的│
│ │ │事情…恨意不會結束…一定會有你必須付出代價的那│
│ │ │一天!…但我一定會在某天再次的找上你!」等語,│
│ │ │以加害身體之事恐嚇張慶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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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03 年7 月15日│「…當某天我報復你的時候…我會讓所有跟你有關係│
│ │下午5 時24分 │的人都因為你而受到莫名的傷害跟牽連!…」等語,│
│ │ │以加害身體之事恐嚇張慶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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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03 年7 月30日│「…你最好祈禱所有跟你有關係的人,一輩子都不要│
│ │晚間11時20分 │有機會栽在我手上…必定加倍奉還…」等語,以加害│
│ │ │身體之事恐嚇張慶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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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03 年8 月4 日│「…我啊!一直在想要先找誰出去玩!是你的好朋友│
│ │凌晨1 時29分 │還是先找你的親人?我啊!心裡的火每天都在燒!越│
│ │ │燒越旺!…千萬別再打電話來然後很帥氣的掛我電話│
│ │ │,不然你在哪我隨時衝去哪找你!千萬不要再傻傻的│
│ │ │像之前一樣對付我,我可是爹不疼娘不愛又沒人鳥的│
│ │ │爛命一條!不要笨到跟我這種不考慮後果的人賭氣…│
│ │ │如果不爽想辦法自己吞…不想吞,我們只好一起來賭│
│ │ │氣看看!」等語,以加害生命之事恐嚇張慶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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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03 年8 月5 日│「…我的半隻腳已經在江湖了…為的不就是想要報復│
│ │晚間7 時40分 │你…,就只差最後一年的保護管束…時候到的時候我│
│ │ │可以肆無忌憚的作很多的事情!你千萬要活得好好的│
│ │ │到明年的這個時候…到我可以的時候,我會給你驚喜│
│ │ │的!…」等語,以加害身體之事恐嚇張慶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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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103 年8 月6 日│「…我真的要玩你的話是不擇手段的…花點錢找個駭│
│ │晚間8 時39分(│客駭你家電腦,不是什麼資料都曝光了嗎,找個扒手│
│ │起訴書誤載為晚│偷你的手機複製你的sim 卡,你瞬間赤裸裸什麼防備│
│ │間8 時29分) │都沒有了吧,每天一堆543 的人在你租屋樓下門口,│
│ │ │搞東搞西,我不知道個房東會租你房子,隨時叫幾個│
│ │ │阿弟仔,去你幾個好朋友身邊,搞點小手段,你的心│
│ │ │不就痛不欲生嗎,只有我要不要而已…但是看見你這│
│ │ │樣拼命防備,我的心就癢癢犯賤起來了」等語,以加│
│ │ │害財產之事恐嚇張慶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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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103 年8 月15日│「…不要問我到底想幹嘛,我什麼也沒想對你幹嘛…│
│ │下午2 時57分 │很單純的你愛跑愛躲,我就當玩遊戲愛跟愛找而已!│
│ │ │三不五時有空閒真的沒事就想玩一下!還有啊…不要│
│ │ │傻乎乎的找任何人幫忙什麼的啊,他們真的很無辜…│
│ │ │,你有能耐逃一輩子嗎?…」等語,以加害自由之事│
│ │ │恐嚇張慶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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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103 年8 月15日│「…放縱你家人對我的污辱還有法律行為!一個你踐│
│ │晚間8 時59分 │踏我的信任跟自尊還不夠嗎?還要讓你的家人對我做│
│ │ │一些法律行動嗎?成功把我送進去又如何?我最多兩│
│ │ │年關出來!恨是一輩子,報復心態只會更強更極端!│
│ │ │我就是敢一個人賭所有跟你有關係的人!因為我實在│
│ │ │太憤怒了!看你一直躲!一直逃!一直避!我就覺得│
│ │ │我一直找!一直抓!一直追!有趣而已…哪裡有趣?│
│ │ │人性的有趣!我就是想不透你們這種心態!How do?│
│ │ │…」等語,以加害自由之事恐嚇張慶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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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103 年8 月20日│「…我的憤怒真的已經在極限的地方了!從今天開始│
│ │凌晨0 時14分(│,我只要碰到跟你有關係的人我都會毫不客氣的嗆下│
│ │起訴書誤載為中│去!再告知他是因為你的原因!要反抗的,我們就來│
│ │午12時14分) │比比看誰的惡勢力強大!你這王八蛋!…告訴你,你│
│ │ │這輩子都不會順遂的!…」等語,以加害自由之事恐│
│ │ │嚇張慶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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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103 年8 月21日│「你儘管挑戰我的負面人格,儘管挑戰我的底線!你│
│ │中午12時54分 │儘管封鎖、儘管躲。有本事開學後都不要進妳社二 A│
│ │ │的教室…我一定會去堵你讓你難堪!高中三年的痛苦│
│ │ │跟異樣眼光還不夠嗎?大學我再來一次!出了社會我│
│ │ │也繼續!最好躲到我自己爆炸為止都不要處理!最好│
│ │ │給我回電!省得我越想越氣!幹!」等語,以加害名│
│ │ │譽之事恐嚇張慶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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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103 年8 月21日│「還有,我勸你們不要想來對我如何!我相信你沒有│
│ │晚間8 時48分 │…但你媽做的就不是你容許的?我可是沒人愛孤孤單│
│ │ │單一人…賭命…我敢!不要踩我底線!…還會唧唧歪│
│ │ │歪的,就是我還願意商量!我不講話的時候,就是沒│
│ │ │得商量了!做就對了…」等語,以加害生命之事恐嚇│
│ │ │張慶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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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103 年8 月22日│「要讓你摧毀我親手建立的一切,我自己摧毀比較徹│
│ │下午2 時19分 │底!要提告請便!會做就是沒在怕!我就是會讓所有│
│ │ │的相關資料外流!就是會有你意想不到的鬧劇!要跟│
│ │ │我賭什麼我都接受!命我都敢賭了,有什麼我不敢跟│
│ │ │你賭的?…」等語,以加害名譽之事恐嚇張慶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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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103 年9 月4 日│「…不然我跟你打賭,我可能會當一輩子冤魂,無預│
│ │凌晨2 時42分 │警在你身邊陰魂不散。…我不會傷害你或任何人沒錯│
│ │ │,但無預警的出現鬧場模式,這一定會帶給你許多困│
│ │ │擾跟壓力唄,還有無止盡的異樣眼光。我們五號迎新│
│ │ │茶會見!我如果出現在同學跟學弟妹面前鬧場不知你│
│ │ │什麼感覺。我猜你又要因為處理的不恰當導致自己大│
│ │ │紅特紅了!」等語,以加害名譽之事恐嚇張慶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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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103 年9 月5 日│「幹你娘的,老子告訴你,這輩子跟你的樑子結大了│
│ │晚間11時23分 │!你他媽的,耗盡我一生我他媽的也會跟你討不完的│
│ │ │債!那個叫做謝宗諭的!牽過你的手是嗎?躺在一起│
│ │ │是嗎?動作很親密是嗎?對我大小聲擺臉色?你他媽│
│ │ │什麼身分什麼角度什麼立場?再白目一點沒關係!我│
│ │ │跟你沒完沒了!隨你們要告怎樣,我都跟你拼了。…│
│ │ │說什麼我也要報這個仇這個踐踏跟玩弄我的仇!給臉│
│ │ │不要臉!跟你媽一樣犯賤!幹你娘!」等語,以加害│
│ │ │身體之事恐嚇張慶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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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103 年9 月6 日│「永遠不要讓我知道你的交往對象,我會讓他因為你│
│ │某時許 │的原因受到最具體的傷害!無論他是真心的或是跟你│
│ │ │的爛心態一樣玩玩的!我都會做!…我就是要讓你孤│
│ │ │單的自己過生活,永遠不配再擁有任何人的付出!對│
│ │ │你的任何事情,我都是玩真的!將來當我能力與資源│
│ │ │漸漸強大時,我絕對會用更多的資源去掌控你的一切│
│ │ │!從家庭到工作,點點滴滴我都不會讓你如意!你這│
│ │ │輩子我無所不在…」等語,以加害身體之事恐嚇張慶│
│ │ │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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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103 年9 月7 日│「…強迫自己承受來自于我的所有可能施予的壓力比│
│ │上午5 時29分 │承受坐下面對面好好跟我溝通來的輕鬆嗎?你他媽這│
│ │ │些不知道怎麼拿捏嚴重性愚蠢至極的決定,如果那天│
│ │ │我真的衝進你家對你媽開槍造成遺憾,你還是回答值│
│ │ │得嗎?…我他媽想來想去,就只得到兩個結論!第一│
│ │ │:我直接說服自己瞎了眼看錯你,然後放棄你?但我│
│ │ │偏偏是個不允許自己死得不明不白的人。第二:狠下│
│ │ │心來做出讓你後悔對我做這些事的行為,然後玉石俱│
│ │ │焚、兩敗俱傷,造成莫大的遺憾,然後自然放棄你?│
│ │ │但由於我必須一直釋放我的憤怒來保持我的平衡,我│
│ │ │想再這樣下去,第二條路是遲早會發生的!你他媽的│
│ │ │別傻傻的逼我走到不可收拾的那一步!一直讓我釋放│
│ │ │下去,首先你媽會來對付我,屆時我們就會走到那一│
│ │ │步!你會失去的至親與好友你絕對預料不到!…」等│
│ │ │語,以加害生命、身體之事恐嚇張慶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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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103 年9 月12日│「…每天死這麼多人在死,為啥死的不是你家的人啊│
│ │凌晨3 時16分許│?我他媽的每天都在期待你家氣爆、遭強盜殺人、出│
│ │(起訴書誤載為│門車禍等等之類的,能死一個算一個啊!幹!讓我這│
│ │某時許) │樣想,你們真的已經比畜牲還不如了!本來希望你可│
│ │ │以好好的!我他媽的現在希望你可以消失在這個世界│
│ │ │上讓這事情永遠的落幕…」等語,以加害生命之事恐│
│ │ │嚇張慶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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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103 年9 月13日│「跟智障一樣花錢裝監視器…防君子不防小人,但我│
│ │下午2 時46分 │現在是小人啊!要弄你們絕不會在家裡弄,一定是在│
│ │ │外面弄!還有一定不會是我自己出面弄,一定是花一│
│ │ │筆錢讓你們連找誰都不知道!再來就是…你一個人在│
│ │ │台北讀書又一個人住外面,要弄你台北有得弄!我何│
│ │ │必在我家這邊自己弄呢?你們就慢慢搜證吧…爛人!│
│ │ │」等語,以加害身體之事恐嚇張慶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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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103 年9 月13日│「算你運氣好放風沒有給我碰到,不然我就連你姊一│
│ │晚間10時11分 │起幹譙!可悲啊,出門都要帶一個人當保標?你活得│
│ │ │不累嗎?忘了跟你說,你們家的人只要給我碰到我都│
│ │ │會直接開幹譙!改天去世紀廣場KTV 順便幹一下你哥│
│ │ │!」等語,以加害名譽之事恐嚇張慶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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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103 年9 月23日│「看到這幾天的情殺案,我發現一件事情…姓張的真│
│ │晚間8 時22分 │的有病…姓林的真的有雖…你知道我說你吼」等語,│
│ │ │以加害生命之事恐嚇張慶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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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103 年9 月24日│「…換電話、封鎖、冷暴力、甩頭就走、對我大小聲│
│ │凌晨1 時36分 │、還有啥沒作的?換成今天上新聞這個姓張的(新聞│
│ │ │:台大材生當街殺死女友),你們全家早就死幾百次│
│ │ │了!還會逍遙到現在?還在雞雞歪歪的說會怎樣又怎│
│ │ │樣…怎麼不好好檢討一下自己多過份呢」等語,以加│
│ │ │害生命之事恐嚇張慶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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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103 年9 月26日│「自從6.26至今整整三個月,我還沒忘記這三個月你│
│ │某時許 │踐踏我一切的污辱,總有一天,總會有那麼一天,我│
│ │ │一定會加倍奉還在你們身上」等語,以加害名譽之事│
│ │ │恐嚇張慶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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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103 年9 月28日│「…,但對我而言死一點都不可怕,可怕的是每天活│
│ │下午2 時48分 │在恐懼之中!所以我經常會去思考一年後我要如何讓│
│ │ │你生不如死」等語,以加害身體之事恐嚇張慶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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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103 年9 月29日│「…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展業一路11號< < 這是你姐公│
│ │晚間8 時18分 │司地址?我找人去查他住的地址!梅龍一街8 巷34號│
│ │ │< < 這是你親戚地址?每個過年初二你們都會回去,│
│ │ │要讓你醜態百出太容易!通報社會學系辦?然後呢?│
│ │ │你還有H 棟的日文課啊!那些影片跟照片我先發去美│
│ │ │國給朋友再讓他發回台灣的各大論壇!星期五上午上│
│ │ │完課就知道你會有周漢勛的行程了,畢竟他10月5 日│
│ │ │就回去了,要不要給你難看而已!你以為你人在台北│
│ │ │在學校就躲得掉?等你畢業,我會讓你連找工作都沒│
│ │ │有公司肯留下你!下一步我會找出你姐姐新竹的住所│
│ │ │、還有你台北的住所、跟你的行動電話!花點錢什麼│
│ │ │都有!我說過,你惹毛我了,這輩子我就跟冤魂一樣│
│ │ │想到就會弄你一下」等語,以加害名譽之事恐嚇張慶│
│ │ │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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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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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時 間│電 子 郵 件 內 容 / 告 知 內 容│對 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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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3 年9 月27日│「呼呼…如果想賭你可方便了(被告附件夾帶告訴人│張慶儀│
│ │某時許 │目前課表)」等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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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03 年10月18日│「關不到我啦!我只能這樣告訴妳,絕對關不到我,│林秀玉│
│ │晚間8 時32分許│我不會傻傻去給人家關兩年啦…關得到我嗎?可以試│ │
│ │ │試看」、「我本來就是只有時間跟空間,所以我一直│ │
│ │ │沒有去作任何事情啦!要做容易啦!姊姊哪裡上班?│ │
│ │ │我知道啊!…還沒做啊!誰知道?」等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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