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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審訴字第883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莊銘威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8 年度毒偵字第1601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
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26 日
刑事審查庭 審判長法 官 潘怡華
法 官 呂曾達
法 官 蔡學誼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蔡宗豪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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