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TYDM,112,審訴,1139,20240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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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2年度審訴字第1139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王丞平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39773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一)被告王丞平為址設桃園市○○區○○路000號5樓尊信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下稱尊信公司)之業務人員,負責辦理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相關業務,自始無媒合社會住宅租賃之真意,為取得尊信公司給予之社會住宅媒合報酬,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詐欺取財、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犯意,向附表所示出租人呂素緣、鄭佳惠、胡葉桂蘭、賴惠萍、宋芸葶、林美妹、蘇家儀及陳雅芳,表示可代為辦理社會住宅出租媒合、或辦理社會住宅出租之預先登記,或以自用住宅申請修繕補助等情,使上開出租人提供附表所示建物資料及交付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由被告代為辦理;

被告又未經其母即附表之何素碧(所涉詐欺等罪嫌,另為不起訴處分)之同意,擅自拿取何素碧之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被告亦向附表所示承租人廖秀英、廖淑玲、徐德男、潘家雲、張豫蘭、廖凱祥、林容章表示可代為申請現因承租房屋之租屋補助等情,致使上開出租人交付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同意被告代為辦理;

被告再向友人即附表編號4黃士誠、編號5李闊淵、編號9劉育彣借用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

(二)嗣被告明知附表出租人所有之附表建物未實際租賃與附表承租人,竟冒用附表出租人與承租人之名義,偽簽其等署押(附表1編號1呂素緣之署押為呂素緣親簽)、盜蓋其等及尊信公司之印章,製作附表所示不實之私文書,虛偽表示附表建物有成立社會住宅租賃契約,附表承租人於租賃期間內有因承租附表建物而須支付租金,送予不知情之尊信公司人員,持附表所示之偽造私文書,於附表所示送件時間,向內政部營建署委託設立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下稱住都中心)申請核發租屋補貼,致使住都中心之承辦人員陷於錯誤,而陸續撥款,嗣尊信公司因此陷於錯誤,按件計酬核發如附表所示之媒合費、管理費、業績獎金新臺幣(下同)1萬5,000元及價值2萬2,944元之IPHONE手機1支與被告,被告共計詐得10萬7,819元,足以生損害於附表所示之人及尊信公司、住都中心對於社會住宅管理之正確性。

因認被告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及同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等罪嫌(下稱本案)。

二、按已經提起公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2款、第307條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被告偽造如附表所示之社會住宅租賃契約進而詐得媒合費、管理費及業績獎金,其所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及同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等罪,業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1年度偵字第19816號案件追加起訴,於112年10月31日繫屬於本院(下稱前案)等情,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及前案起訴書電腦列印本各1份在卷可參。

然本案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復就被告偽造如附表所示之社會住宅租賃契約之行為,向本院再次提起公訴,且於112年11月13日始繫屬於本院,此有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桃檢秀荒112偵39773字第1129140048號函及其上本院之收文戳可考,本院審酌本案與前案核屬同一案件,檢察官就同一案件重複起訴,且本案繫屬在後,揆諸上開說明,本案爰不經言詞辯論,逕行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2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9 日
刑事審查庭 審判長法 官 馮浩庭
法 官 謝承益
法 官 李佳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
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趙于萱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9 日
附表:
編號 出租人 承租人 承租地址/租賃期間 送件時間 偽造之私文書 住都中心核發補助費用 尊信公司核與被告之報酬 1 呂素緣 廖秀英 桃園市○○區○○○路00號 0000000-0000000 110年8月20日 1、出租人出租住宅申請書 ⑴盜蓋呂素緣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大章2枚 2、民眾(房客)承租住宅 申請書 ⑴盜蓋廖秀英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大章1枚 3、社會住宅租賃契約書 ⑴盜蓋呂素緣之印章3枚 ⑵偽造廖秀英之署押1枚、盜蓋廖秀英之印章2枚 ⑶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3 枚、小章2枚 4、社會住宅代租代管委託 管理契約書 ⑴盜蓋呂素緣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3 枚、小章2枚 5、社會住宅代租代管委託租賃契約書 ⑴盜蓋呂素緣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3 枚、小章2枚 6、承租人補助費用申請書 ⑴盜蓋廖秀英之印章1枚 ⑵盜蓋呂素緣之印章1枚 ⑶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1枚 媒合費1萬3,000元、代管費9,000元 媒合費6,175元、管理費1,283元 2 鄭佳惠 廖淑玲 桃園市○○區○○路000號14樓 0000000-0000000 110年8月20日 1、出租人出租住宅申請書 ⑴盜蓋鄭佳惠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大章2枚 2、民眾(房客)承租住宅 申請書 ⑴盜蓋廖淑玲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大章1枚 3、社會住宅租賃契約書 ⑴偽造鄭佳惠之署押1枚、盜蓋鄭佳惠之印章3枚 ⑵偽造廖淑玲之署押1枚、盜蓋廖淑玲之印章2 ⑶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3 枚、小章2枚 4、社會住宅代租代管委託租賃契約書 ⑴偽造鄭佳惠之署押1枚 ,盜蓋鄭佳惠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3 枚、小章2枚 5、社會住宅代租代管委託 管理契約書 ⑴偽造鄭佳惠之署押1枚,盜蓋鄭佳惠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3 枚、小章2枚 6、承租人補助費用申請書 ⑴盜蓋廖淑玲之印章2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1 枚 媒合費1萬3,000元、代管費9,000元 媒合費6,175元、管理費1,283元 3 胡葉桂蘭 徐德男 桃園市○○區○○街00巷0號3樓 0000000-0000000 110年9月7日 1、出租人出租住宅申請書 ⑴盜蓋胡葉桂蘭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大章2枚 2、民眾(房客)承租住宅 申請書 ⑴盜蓋徐德男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大章1枚 3、社會住宅租賃契約書 ⑴偽造胡葉桂蘭之署押1枚、盜蓋胡葉桂蘭之印章3枚 ⑵偽造徐德男之署押1枚、盜蓋徐德男之印章2枚 ⑶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3 枚、小章2枚 4、社會住宅代租代管委託租賃契約書 ⑴偽造胡葉桂蘭之署押1枚,盜蓋胡葉桂蘭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3 枚、小章2枚 5、社會住宅代租代管委託 管理契約書 ⑴偽造胡葉桂蘭之署押1枚,盜蓋胡葉桂蘭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3 枚、小章2枚 6、承租人補助費用申請書 ⑴盜蓋徐德男之印章1枚 ⑵盜蓋胡葉桂蘭印章1枚 ⑶盜蓋尊信公司大章1枚 媒合費1萬3,000元、代管費7,200元 媒合費6,175元、管理費1,283元 4 賴惠萍 黃士誠 桃園市○○區○○街000○0號5樓 0000000-0000000 110年9月23日 1、出租人出租住宅申請書 ⑴盜蓋賴惠萍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大章2枚 2、民眾(房客)承租住宅 申請書 ⑴盜蓋黃士誠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大章1枚 3、社會住宅租賃契約書 ⑴偽造賴惠萍之署押1枚、盜蓋賴惠萍之印章3枚 ⑵偽造黃士誠之署押1枚、盜蓋黃士誠之印章2枚 ⑶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3 枚、小章2枚 4、社會住宅代租代管委託租賃契約書 ⑴偽造賴惠萍之署押1枚,盜蓋賴惠萍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3 枚、小章2枚 5、社會住宅代租代管委託管理契約書 ⑴偽造賴惠萍之署押1枚,盜蓋賴惠萍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3 枚、小章2枚 媒合費1萬3,000元、代管費7,200元 媒合費6,175元、管理費855元 5 呂素緣 李闊淵 桃園市○○區○○街00巷00號 0000000-0000000 110年11月5日 1、出租人出租住宅申請書 ⑴盜蓋呂素緣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大章2枚 2、民眾(房客)承租住宅 申請書 ⑴盜蓋李闊淵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大章1枚 3、社會住宅租賃契約書 ⑴偽造呂素緣之署押1枚 、盜蓋呂素緣之印章3枚 ⑵偽造李闊淵之署押1枚、盜蓋李闊淵之印章2枚 ⑶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3 枚、小章2枚 4、社會住宅代租代管委託租賃契約書 ⑴偽造呂素緣之署押1枚,盜蓋呂素緣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3 枚、小章2枚 5、社會住宅代租代管委託管理契約書 ⑴偽造呂素緣之署押1枚,盜蓋呂素緣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3 枚、小章2枚 媒合費1萬3,000元、代管費3,600元 媒合費6,175元、管理費428元 6 宋芸葶 潘家雲 桃園市○○區○○○街00號6樓 0000000-0000000 110年12月7日 1、出租人出租住宅申請書 ⑴盜蓋宋芸葶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大章2枚 2、民眾(房客)承租住宅 申請書 ⑴盜蓋潘家雲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大章1枚 3、社會住宅租賃契約書 ⑴偽造宋芸葶之署押1枚、盜蓋宋芸葶之印章3枚 ⑵偽造潘家雲之署押1枚、盜蓋潘家雲之印章2枚 ⑶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3枚、小章2枚 4、社會住宅代租代管委託租賃契約書 ⑴偽造宋芸葶之署押1枚,盜蓋宋芸葶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3 枚、小章2枚 5、社會住宅代租代管委託管理契約書 ⑴偽造宋芸葶之署押1枚,盜蓋宋芸葶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3 枚、小章2枚 6、承租人補助費用申請書 ⑴盜蓋潘家雲之印章1枚 ⑵盜蓋宋芸葶之印章1枚 ⑶盜蓋尊信公司大章1枚 媒合費1萬3,000元、代管費1,800元 媒合費6,175元 7 林美妹 張豫蘭 桃園市○鎮區○○○路000巷00號 0000000-0000000 110年12月22日 1、出租人出租住宅申請書 ⑴盜蓋林美妹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大章2枚 2、民眾(房客)承租住宅 申請書 ⑴盜蓋張豫蘭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大章1枚 3、社會住宅租賃契約書 ⑴偽造林美妹之署押1枚、盜蓋林美妹之印章3枚 ⑵偽造張豫蘭之署押1枚、盜蓋張豫蘭之印章2枚 ⑶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3枚、小章2枚 4、社會住宅代租代管委託租賃契約書 ⑴偽造林美妹之署押1枚,盜蓋林美妹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3 枚、小章2枚 5、社會住宅代租代管委託管理契約書 ⑴偽造林美妹之署押1枚,盜蓋林美妹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3 枚、小章2枚 6、承租人補助費用申請書 ⑴盜蓋林美妹之印章1枚 ⑵盜蓋張豫蘭之印章1枚 ⑶盜蓋尊信公司大章1枚 媒合費1萬3,000元、代管費1,800元 媒合費6,175元 8 蘇家儀 廖凱祥 桃園市○○區○○○路0段000○0號10樓 0000000-0000000 110年8月20日 1、出租人出租住宅申請書 ⑴盜蓋蘇家儀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大章2枚 2、民眾(房客)承租住宅 申請書 ⑴盜蓋廖凱祥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大章1枚 3、社會住宅租賃契約書 ⑴偽造蘇家儀之署押1枚、盜蓋蘇家儀之印章3枚 ⑵偽造廖凱祥之署押1枚,盜蓋廖凱祥之印章2枚 ⑶盜蓋尊信公司大章3枚、小章2枚 4、社會住宅代租代管委託租賃契約書 ⑴偽造蘇家儀之署押1枚,盜蓋蘇家儀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3 枚、小章2枚 5、社會住宅代租代管委託管理契約書 ⑴偽造蘇家儀之署押1枚,盜蓋蘇家儀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3 枚、小章2枚 6、承租人費用補助申請書 ⑴盜蓋廖凱祥、蘇家儀 之印章各1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大章3枚1枚 媒合費1萬3,000元、代管費8,013元 媒合費6,175元、管理費1,283元 9 陳雅芳 劉育彣 桃園市○○區○○路000號8樓 0000000-0000000 110年8月5日 1、出租人出租住宅申請書 ⑴盜蓋陳雅芳之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大章2枚 2、民眾(房客)承租住宅 申請書 ⑴盜蓋劉育彣之印章2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大章1枚 3、社會住宅代租代管委託 管理契約書 ⑴偽造陳雅芳之署押1枚 ⑵盜蓋陳雅芳之印章3枚 ⑶盜蓋尊信公司大章3枚、小章2枚 4、社會住宅租賃契約書 ⑴偽造陳雅芳之署押1枚、盜蓋陳雅芳之印章3枚 ⑵偽造劉育彣之署押1枚,盜蓋劉育彣之印章2枚 ⑶盜蓋尊信公司大章3枚、小章2枚 5、社會住宅代租代管委託 租賃契約書 ⑴偽造陳雅芳之署押1 枚、盜蓋陳雅芳之印 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大章3 枚、小章2枚 媒合費1萬3,000元、代管費9,000元 媒合費6,175元、管理費1,710元 10 何素碧 林容章 桃園市○○區○○路000巷000弄0號 0000000-0000000 未送件 1、社會住宅租賃契約書 ⑴偽造何素碧之署押1枚、盜蓋何素碧之印章3枚 ⑵偽造林容章之署押1枚、盜蓋林容章印章2枚 ⑶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3枚、小章2枚 2、社會住宅代租代管委託 租賃契約書 ⑴偽造何素碧之署押1枚、盜蓋何素碧之印章2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2枚、小章2枚 3、社會住宅代租代管委託 管理契約書 ⑴偽造何素碧之署押1枚、盜蓋何素碧之印章2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 2枚、小章2枚 4、出租人出租住宅申請書 ⑴盜蓋何素碧印章3枚 ⑵盜蓋尊信公司之大章 3枚 未請領 媒合費6,175元 獎金1萬5,000 及價值2萬2,944元之手機1支 共計 10萬7,8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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