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TYDM,113,附民,935,20240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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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935號
原告廖昌茂
被告邱柏倫
上列原告因被告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113年度金訴字第252號),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案情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 年6 月7 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許雅婷
  
法官郭書綺
  
法官葉作航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韋彤
中華民國113 年6 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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