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調 解 筆 錄
聲請人 陳一吟
相對人 陳宏熺 同上
上列當事人間113 年度附民移調字第1076號就本院113年度審附民字第1158號一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事件,於中華民國113年 7月 9日上午11時28分 在本院調解室調解成立。
茲記其大要如下:
一、出席人員:法 官 林慈雁書記官 劉慈萱通 譯
二、到庭調解關係人:聲請人 陳一吟相對人 陳宏熺
三、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陳一吟新臺幣(下同)0元。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程序費用各自負擔。以上筆錄當庭交關係人閱覽/朗讀並無異議後簽押 聲請人 陳一吟 相對人 陳宏熺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9 日 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庭 書記官 劉慈萱 法 官 林慈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劉慈萱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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