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簡易庭民事-TYEV,110,桃簡,1679,20220421,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桃簡字第1679號
原 告 周政君
被 告 賓律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徐文鎮
訴訟代理人 何鴻毅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所有權存在事件,前於民國111年4月6日言詞辯論終結,原定於111年4月22日宣判,茲因尚有應行調查及辯論之事項,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1年5月23日下午3時45分,在本院第37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4 月 21 日
桃園簡易庭 法 官 陳逸倫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2 日
書記官 潘昱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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