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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桃簡字第1313號
原 告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棠
訴訟代理人 江俞蓉
李光盛
被 告 陳家興
兼上一人
訴訟代理人 何怡樺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7 日
桃園簡易庭 法 官 江春瑩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7 日
書記官 李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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