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270號
公 訴 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丁進章
(現於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看守所羈押中
選任辯護人 李進勇律師(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2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吳錦佳
法 官 蕭于哲
法 官 陳美利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王秀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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