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8年度聲字第604號
聲 請 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甲○○
(現於台灣雲林第二監獄執行中)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98年度執字第105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甲○○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叁年伍月。
理 由查受刑人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均經判決科刑確定在案(如附表)。
茲聲請人以本院為各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各案卷無異,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8 年 6 月 17 日
刑事第二庭 法 官 楊昱辰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 林惠鳳
中 華 民 國 98 年 6 月 17 日
附表:
┌─────────┬───────────┬───────────┬───────────┐
│ 編 號 │ 1 │ 2 │ 3 │
├─────────┼───────────┼───────────┼───────────┤
│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施用一級毒品) │(施用一級毒品) │(施用一級毒品)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 月 │有期徒刑7 月 │有期徒刑7 月 │
│ │ │ │ │
├─────────┼───────────┼───────────┼───────────┤
│犯 罪 日 期 │97年3 月12日 │97年6 月17日 │97年7 月11日 │
│ │ │ │ │
├────┬────┼───────────┼───────────┼───────────┤
│偵查機關│機 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 │ │ │ │ │
│ ├────┼───────────┼───────────┼───────────┤
│年度案號│案 號│97年度毒偵字第447 號、│97年度毒偵字第447 號、│97年度毒偵字第447 號、│
│ │ │第1291號、第1139號 │第1291號、第1139號 │第1291號、第1139號 │
├────┼────┼───────────┼───────────┼───────────┤
│ 最 │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 後 ├────┼───────────┼───────────┼───────────┤
│ 事 │案 號│97年度訴字第1009號、第│97年度訴字第1009號、第│97年度訴字第1009號、第│
│ │ │1321號 │1321號 │1321號 │
│ 實 ├────┼───────────┼───────────┼───────────┤
│ 審 │判決日期│97年12月5 日 │97年12月5 日 │97年12月5 日 │
├────┼────┼───────────┼───────────┼───────────┤
│ 確 │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 定 ├────┼───────────┼───────────┼───────────┤
│ 判 │案 號│97年度訴字第1009號、第│97年度訴字第1009號、第│97年度訴字第1009號、第│
│ │ │1321號 │1321號 │1321號 │
│ 決 ├────┼───────────┼───────────┼───────────┤
│ │確定日期│97年12月10日(聲請書誤│97年12月10日(聲請書誤│97年12月10日(聲請書誤│
│ │ │載為5 日) │載為5 日) │載為5 日) │
├────┴────┼───────────┼───────────┼───────────┤
│備註 │雲林地檢署98年度執字第│雲林地檢署98年度執字第│雲林地檢署98年度執字第│
│ │230 號(附表編號1 至6 │230 號(附表編號1 至6 │230 號(附表編號1 至6 │
│ │各罪,業經以判決定應執│各罪,業經以判決定應執│各罪,業經以判決定應執│
│ │行刑為有期徒刑2年) │行刑為有期徒刑2年) │行刑為有期徒刑2年) │
└─────────┴───────────┴───────────┴───────────┘
┌─────────┬───────────┬───────────┬───────────┐
│ 編 號 │ 4 │ 5 │ 6 │
├─────────┼───────────┼───────────┼───────────┤
│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施用二級毒品) │(施用二級毒品) │(施用二級毒品)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 月 │有期徒刑3 月 │有期徒刑3 月 │
│ │ │ │ │
├─────────┼───────────┼───────────┼───────────┤
│犯 罪 日 期 │97年3 月11日 │97年6 月17日 │97年7 月11日 │
│ │ │ │ │
├────┬────┼───────────┼───────────┼───────────┤
│偵查機關│機 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 ├────┼───────────┼───────────┼───────────┤
│年度案號│案 號│97年度毒偵字第447 號、│97年度毒偵字第447 號、│97年度毒偵字第447 號、│
│ │ │第1291號、第1139號 │第1291號、第1139號 │第1291號、第1139號 │
├────┼────┼───────────┼───────────┼───────────┤
│ 最 │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 後 ├────┼───────────┼───────────┼───────────┤
│ 事 │案 號│97年度訴字第1009號、第│97年度訴字第1009號、第│97年度訴字第1009號、第│
│ │ │1321號 │1321號 │1321號 │
│ 實 ├────┼───────────┼───────────┼───────────┤
│ 審 │判決日期│97年12月5 日 │97年12月5 日 │97年12月5 日 │
├────┼────┼───────────┼───────────┼───────────┤
│ 確 │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 定 ├────┼───────────┼───────────┼───────────┤
│ 判 │案 號│97年度訴字第1009號、第│97年度訴字第1009號、第│97年度訴字第1009號、第│
│ │ │1321號 │1321號 │1321號 │
│ 決 ├────┼───────────┼───────────┼───────────┤
│ │確定日期│97年12月10日(聲請書誤│97年12月10日(聲請書誤│97年12月10日(聲請書誤│
│ │ │載為5 日) │載為5 日) │載為5 日) │
├────┴────┼───────────┼───────────┼───────────┤
│備註 │雲林地檢署98年度執字第│雲林地檢署98年度執字第│雲林地檢署98年度執字第│
│ │230 號(附表編號1 至6 │230 號(附表編號1 至6 │230 號(附表編號1 至6 │
│ │各罪,業經以判決定應執│各罪,業經以判決定應執│各罪,業經以判決定應執│
│ │行刑為有期徒刑2年) │行刑為有期徒刑2年) │行刑為有期徒刑2年) │
└─────────┴───────────┴───────────┴───────────┘
┌─────────┬───────────┬───────────┬───────────┐
│ 編 號 │ 7 │ 8 │ 9 │
├─────────┼───────────┼───────────┼───────────┤
│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施用一級毒品) │(施用二級毒品) │(施用一級毒品)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8 月 │有期徒刑4 月 │有期徒刑8 月 │
│ │ │ │ │
├─────────┼───────────┼───────────┼───────────┤
│犯 罪 日 期 │97年11月3 日 │97年11月3 日 │97年11月25日 │
│ │ │ │ │
├────┬────┼───────────┼───────────┼───────────┤
│偵查機關│機 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 ├────┼───────────┼───────────┼───────────┤
│年度案號│案 號│97年度毒偵字第2049號 │97年度毒偵字第2049號 │98年度毒偵字第16號 │
│ │ │ │ │ │
├────┼────┼───────────┼───────────┼───────────┤
│ 最 │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 後 ├────┼───────────┼───────────┼───────────┤
│ 事 │案 號│97年度訴字第1434號 │97年度訴字第1434號 │98年度訴字第173 號 │
│ 實 ├────┼───────────┼───────────┼───────────┤
│ 審 │判決日期│98年3 月31日 │98年3 月31日 │98年3 月31日 │
├────┼────┼───────────┼───────────┼───────────┤
│ 確 │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 定 ├────┼───────────┼───────────┼───────────┤
│ 判 │案 號│97年度訴字第1434號 │97年度訴字第1434號 │98年度訴字第173號 │
│ 決 ├────┼───────────┼───────────┼───────────┤
│ │確定日期│98年3 月31日 │98年3 月31日 │98年3 月31日 │
├────┴────┼───────────┼───────────┼───────────┤
│備註 │雲林地檢署98年度執字第│雲林地檢署98年度執字第│雲林地檢署98年度執字 │
│ │1056號(附表編號7 至8 │1056號(附表編號7 至8 │第1057號 │
│ │各罪,業經以判決定應執│各罪,業經以判決定應執│ │
│ │行刑為有期徒刑11月) │行刑為有期徒刑11月) │ │
└─────────┴───────────┴───────────┴───────────┘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