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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8年度聲字第570號
聲 請 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甲○○
(現於臺灣高雄女子監獄執行中)
上列聲請人因對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98年度執字第99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甲○○所犯如附表編號一至二七及編號三二至三四所示之罪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玖年陸月。
其餘聲請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先後經判處如附表所示之罪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符合數罪併罰之要件,爰依法聲請裁定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按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
又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1條第5款、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㈠附表編號一至二七及編號三二至三四所示之罪刑,均經法院分別判決確定在案,符合數罪併罰之要件,經本院審核受刑人之前案紀錄表及各有關判決後,認聲請為正當,應對受刑人定其應執行之刑,爰定其應執行刑為如主文第一項所示。
㈡至於聲請人另聲請就附表編號二八至三一所示之罪刑,一併對受刑人定其應執行刑云云。
惟查,聲請人固認附表編號二八至三一所指受刑人於95年06月間,販賣第一級毒品共4 罪犯行之確定判決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98年度上更一字第29號案刑事判決,但該案係經受刑人撤回對第一審刑事判決之上訴而終結,並無實際判決存在,有被告之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憑,是該等犯行理應依原第一審判決即本院96年度訴字第134 號、第145號、第831號刑事判決所認定事實及其罪刑為確定判決。
然原第一審判決係認定受刑人自95年06月間起至同年12月15日止,接續販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予李謹晃共24次(即如本院上開第一審判決附表1 編號01所示罪刑),成立一販賣第一級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4 月,該24次販賣第一級毒品行為係實質上一罪關係,並非數罪關係,而該24次販賣第一級毒品予李謹晃之行為於受刑人第一次上訴第二審時,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以97年度上訴字第615號刑事判決認定其中4 次販毒行為係於95年06月間所為(應即為聲請人本案聲請所指附表編號二八至三一之販毒行為),應構成裁判上一罪之連續犯關係,另20次販毒行為則係於95年07月01日至同年12月15日止所為,應論以販賣第一級毒品罪共20罪(為數罪併罰關係,即本案聲請之附表編號一至二十所示罪刑),嗣又經受刑人上訴至最高法院,經最高法院以98年度台上字第5 號刑事判決維持該受刑人於95年07月01日至同年12月15日止所為販賣第一級毒品予李謹晃20次販毒行為之20次罪刑而確定,至於95年06月間所為之4 次販賣第一級毒品予李謹晃行為,則撤銷發回原第二審審理,由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以98年度上更一字第29號案受理,嗣再經受刑人聲明撤回對原第一審判決之上訴而終結,然則原第一審判決並無單就受刑人於95年06月間販賣第一級毒品予李謹晃4 次之行為為論罪科刑之情形,是該受刑人於95年06月間販賣第一級毒品予李謹晃4 次之行為究竟成立數罪關係,或裁判上一罪之連續犯關係,或接續犯之實質上一罪關係,並無確定判決可以認定。
故聲請人以受刑人於95年06月間所為販賣第一級毒品予李謹晃4 次之犯行認為係成立數罪關係,顯乏依據,其聲請本院就該4 次販賣第一級毒品犯行,應成立數罪,各判處有期徒刑15年4 月,而一併與受刑人之其他確定判決所認定之罪刑合併定其應執行之刑,為無理由,應予以駁回。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8 年 6 月 5 日
刑事第六庭 法 官 廖國勝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須附繕本)
書記官 李松坤
中 華 民 國 98 年 6 月 5 日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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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 號 │ 一 │ 二 │ 三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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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 名 │販賣第一級毒品 │販賣第一級毒品 │販賣第一級毒品 │販賣第一級毒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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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5年4月 │有期徒刑15年4月 │有期徒刑15年4月 │有期徒刑15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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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 犯 法 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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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 罪 日 期│95年7月1日起至95年12月15日止 │95年7月1日起至95年12月15日止 │95年7月1日起至95年12月15日止 │95年7月1日起至95年12月15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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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機關│機 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
│ ├────┼───────────────┼───────────────┼───────────────┼───────────────┤
│ │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
│年度案號│案 號│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
│ │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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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 │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
│ 後 ├────┼───────────────┼───────────────┼───────────────┼───────────────┤
│ 事 │案 號│97年度上訴字第615號 │97年度上訴字第615號 │97年度上訴字第615號 │97年度上訴字第615 號 │
│ 實 ├────┼───────────────┼───────────────┼───────────────┼───────────────┤
│ 審 │判決日期│97年11月6日 │97年11月6日 │97年11月6日 │97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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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 │法 院│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
│ 定 ├────┼───────────────┼───────────────┼───────────────┼───────────────┤
│ 判 │案 號│98年度台上字第5號 │98年度台上字第5號 │98年度台上字第5號 │98年度台上字第5號 │
│ 決 ├────┼───────────────┼───────────────┼───────────────┼───────────────┤
│ │確定日期│98年1月8日 │98年1月8日 │98年1月8日 │98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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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 號 │ 五 │ 六 │ 七 │ 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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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 名 │販賣第一級毒品 │販賣第一級毒品 │販賣第一級毒品 │販賣第一級毒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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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5年4月 │有期徒刑15年4月 │有期徒刑15年4 月 │有期徒刑15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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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 犯 法 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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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 罪 日 期│95年7月1日起至95年12月15日止 │95年7月1日起至95年12月15日止 │95年7月1日起至95年12月15日止 │95年7月1日起至95年12月15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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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機關│機 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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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
│年度案號│案 號│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
│ │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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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 │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
│ 後 ├────┼───────────────┼───────────────┼───────────────┼───────────────┤
│ 事 │案 號│97年度上訴字第615號 │97年度上訴字第615號 │97年度上訴字第615號 │97年度上訴字第615號 │
│ 實 ├────┼───────────────┼───────────────┼───────────────┼───────────────┤
│ 審 │判決日期│97年11月6日 │97年11月6日 │97年11月6日 │97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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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 │法 院│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
│ 定 ├────┼───────────────┼───────────────┼───────────────┼───────────────┤
│ 判 │案 號│98年度台上字第5 號 │98年度台上字第5號 │98年度台上字第5號 │98年度台上字第5號 │
│ 決 ├────┼───────────────┼───────────────┼───────────────┼───────────────┤
│ │確定日期│98年1月8日 │98年1月8日 │98年1月8日 │98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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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 號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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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 名 │販賣第一級毒品 │販賣第一級毒品 │販賣第一級毒品 │販賣第一級毒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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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5年4月 │有期徒刑15年4月 │有期徒刑15年4月 │有期徒刑15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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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 犯 法 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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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 罪 日 期│95年7月1日起至95年12月15日止 │95年7月1日起至95年12月15日止 │95年7月1日起至95年12月15日止 │95年7月1日起至95年12月15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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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機關│機 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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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
│年度案號│案 號│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
│ │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96年度偵字第702 號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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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 │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
│ 後 ├────┼───────────────┼───────────────┼───────────────┼───────────────┤
│ 事 │案 號│97年度上訴字第615號 │97年度上訴字第615號 │97年度上訴字第615號 │97年度上訴字第615號 │
│ 實 ├────┼───────────────┼───────────────┼───────────────┼───────────────┤
│ 審 │判決日期│97年11月6日 │97年11月6日 │97年11月6日 │97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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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 │法 院│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
│ 定 ├────┼───────────────┼───────────────┼───────────────┼───────────────┤
│ 判 │案 號│98年度台上字第5號 │98年度台上字第5號 │98年度台上字第5號 │98年度台上字第5號 │
│ 決 ├────┼───────────────┼───────────────┼───────────────┼───────────────┤
│ │確定日期│98年1月8日 │98年1月8日 │98年1月8日 │98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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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 號 │ 十三 │ 十四 │ 十五 │ 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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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 名 │販賣第一級毒品 │販賣第一級毒品 │販賣第一級毒品 │販賣第一級毒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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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5年4月 │有期徒刑15年4月 │有期徒刑15年4月 │有期徒刑15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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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 犯 法 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 條第1 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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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 罪 日 期│95年7月1日起至95年12月15日止 │95年7月1日起至95年12月15日止 │95年7月1日起至95年12月15日止 │95年7月1日起至95年12月15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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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機關│機 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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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
│年度案號│案 號│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
│ │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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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 │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
│ 後 ├────┼───────────────┼───────────────┼───────────────┼───────────────┤
│ 事 │案 號│97年度上訴字第615號 │97年度上訴字第615號 │97年度上訴字第615號 │97年度上訴字第615號 │
│ 實 ├────┼───────────────┼───────────────┼───────────────┼───────────────┤
│ 審 │判決日期│97年11月6日 │97年11月6日 │97年11月6日 │97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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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 │法 院│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
│ 定 ├────┼───────────────┼───────────────┼───────────────┼───────────────┤
│ 判 │案 號│98年度台上字第5號 │98年度台上字第5號 │98年度台上字第5號 │98年度台上字第5號 │
│ 決 ├────┼───────────────┼───────────────┼───────────────┼───────────────┤
│ │確定日期│98年1月8日 │98年1月8日 │98年1月8日 │98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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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 號 │ 十七 │ 十八 │ 十九 │ 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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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 名 │販賣第一級毒品 │販賣第一級毒品 │販賣第一級毒品 │販賣第一級毒品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5年4月 │有期徒刑15年4月 │有期徒刑15年4月 │有期徒刑15年4月 │
├─────────┼───────────────┼───────────────┼───────────────┼───────────────┤
│ 所 犯 法 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
├─────────┼───────────────┼───────────────┼───────────────┼───────────────┤
│ 犯 罪 日 期│95年7月1日起至95年12月15日止 │95年7月1日起至95年12月15日止 │95年7月1日起至95年12月15日止 │95年7月1日起至95年12月15日止 │
├────┬────┼───────────────┼───────────────┼───────────────┼───────────────┤
│偵查機關│機 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
│ ├────┼───────────────┼───────────────┼───────────────┼───────────────┤
│ │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
│年度案號│案 號│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
│ │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
├────┼────┼───────────────┼───────────────┼───────────────┼───────────────┤
│ 最 │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
│ 後 ├────┼───────────────┼───────────────┼───────────────┼───────────────┤
│ 事 │案 號│97年度上訴字第615號 │97年度上訴字第615號 │97年度上訴字第615號 │97年度上訴字第615號 │
│ 實 ├────┼───────────────┼───────────────┼───────────────┼───────────────┤
│ 審 │判決日期│97年11月6日 │97年11月6日 │97年11月6日 │97年11月6日 │
├────┼────┼───────────────┼───────────────┼───────────────┼───────────────┤
│ 確 │法 院│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
│ 定 ├────┼───────────────┼───────────────┼───────────────┼───────────────┤
│ 判 │案 號│98年度台上字第5號 │98年度台上字第5號 │98年度台上字第5號 │98年度台上字第5號 │
│ 決 ├────┼───────────────┼───────────────┼───────────────┼───────────────┤
│ │確定日期│98年1月8日 │98年1月8日 │98年1月8日 │98年1月8日 │
└────┴────┴───────────────┴───────────────┴───────────────┴───────────────┘
┌─────────┬───────────────┬───────────────┬───────────────┬───────────────┐
│ 編 號 │ 二一 │ 二二 │ 二三 │ 二四 │
├─────────┼───────────────┼───────────────┼───────────────┼───────────────┤
│ 罪 名 │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 │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 │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 │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5年2月 │有期徒刑15年2月 │有期徒刑15年2月 │有期徒刑15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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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 犯 法 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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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 罪 日 期│95年12月2日 │95年12月2日 │95年12月2日 │95年12月7日 │
├────┬────┼───────────────┼───────────────┼───────────────┼───────────────┤
│偵查機關│機 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
│ ├────┼───────────────┼───────────────┼───────────────┼───────────────┤
│ │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
│年度案號│案 號│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
│ │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
├────┼────┼───────────────┼───────────────┼───────────────┼───────────────┤
│ 最 │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
│ 後 ├────┼───────────────┼───────────────┼───────────────┼───────────────┤
│ 事 │案 號│97年度上訴字第615號 │97年度上訴字第615號 │97年度上訴字第615號 │97年度上訴字第615號 │
│ 實 ├────┼───────────────┼───────────────┼───────────────┼───────────────┤
│ 審 │判決日期│97年11月6日 │97年11月6日 │97年11月6日 │97年11月6日 │
├────┼────┼───────────────┼───────────────┼───────────────┼───────────────┤
│ 確 │法 院│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
│ 定 ├────┼───────────────┼───────────────┼───────────────┼───────────────┤
│ 判 │案 號│98年度台上字第5號 │98年度台上字第5號 │98年度台上字第5號 │98年度台上字第5號 │
│ 決 ├────┼───────────────┼───────────────┼───────────────┼───────────────┤
│ │確定日期│98年1月8日 │98年1月8日 │98年1月8日 │98年1月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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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 號 │ 二五 │ 二六 │ 二七 │ 二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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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 │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 │證人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販賣第一級毒品 │
│ 罪 名 │ │ │,就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具結│ │
│ │ │ │,而為虛偽之陳述 │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5年2月 │有期徒刑15年2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15年4月 │
├─────────┼───────────────┼───────────────┼───────────────┼───────────────┤
│ 所 犯 法 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刑法第168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
├─────────┼───────────────┼───────────────┼───────────────┼───────────────┤
│ 犯 罪 日 期│95年12月9日 │95年12月7日 │96年4月25日、96年8月7日 │95年6月間 │
├────┬────┼───────────────┼───────────────┼───────────────┼───────────────┤
│偵查機關│機 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
│ ├────┼───────────────┼───────────────┼───────────────┼───────────────┤
│ │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97年度偵字第2207號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
│年度案號│案 號│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 │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
│ │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
├────┼────┼───────────────┼───────────────┼───────────────┼───────────────┤
│ │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 最 ├────┼───────────────┼───────────────┼───────────────┼───────────────┤
│ 後 │ │97年度上訴字第615號 │97年度上訴字第615號 │97年度訴字第783號 │96年度訴字第134號 │
│ 事 │案 號│ │ │ │96年度訴字第145號 │
│ 實 │ │ │ │ │96年度訴字第831號 │
│ 審 ├────┼───────────────┼───────────────┼───────────────┼───────────────┤
│ │判決日期│97年11月6日 │97年11月6日 │98年3月5日 │97年4月15日 │
├────┼────┼───────────────┼───────────────┼───────────────┼───────────────┤
│ 確 │法 院│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
│ 定 ├────┼───────────────┼───────────────┼───────────────┼───────────────┤
│ 判 │案 號│98年度台上字第5號 │98年度台上字第5號 │97年度訴字第783號 │98年度上更一字第29號 │
│ 決 ├────┼───────────────┼───────────────┼───────────────┼───────────────┤
│ │確定日期│98年1月8日 │98年1月8日 │98年3月20日 │98年3月19日(撤回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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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 號 │ 二九 │ 三十 │ 三一 │ 三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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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 名 │販賣第一級毒品 │販賣第一級毒品 │販賣第一級毒品 │販賣第一級毒品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5年4月 │有期徒刑15年4月 │有期徒刑15年4月 │有期徒刑15年2月 │
├─────────┼───────────────┼───────────────┼───────────────┼───────────────┤
│ 所 犯 法 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
├─────────┼───────────────┼───────────────┼───────────────┼───────────────┤
│ 犯 罪 日 期│95年6月間 │95年6月間 │95年6月間 │95年8、9月前約1個月之不詳時間 │
├────┬────┼───────────────┼───────────────┼───────────────┼───────────────┤
│偵查機關│機 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
│ ├────┼───────────────┼───────────────┼───────────────┼───────────────┤
│ │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
│年度案號│案 號│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
│ │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
├────┼────┼───────────────┼───────────────┼───────────────┼───────────────┤
│ │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 最 ├────┼───────────────┼───────────────┼───────────────┼───────────────┤
│ 後 │ │96年度訴字第134號 │96年度訴字第134號 │96年度訴字第134號 │96年度訴字第134號 │
│ 事 │案 號│96年度訴字第145號 │96年度訴字第145號 │96年度訴字第145號 │96年度訴字第145號 │
│ 實 │ │96年度訴字第831號 │96年度訴字第831號 │96年度訴字第831號 │96年度訴字第831號 │
│ 審 ├────┼───────────────┼───────────────┼───────────────┼───────────────┤
│ │判決日期│97年4月15日 │97年4月15日 │97年4月15日 │97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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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 │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 ├────┼───────────────┼───────────────┼───────────────┼───────────────┤
│ 定 │ │98年度上更一字第29號 │98年度上更一字第29號 │98年度上更一字第29號 │96年度訴字第134號 │
│ │案 號│ │ │ │96年度訴字第145號 │
│ 判 │ │ │ │ │96年度訴字第831號 │
│ ├────┼───────────────┼───────────────┼───────────────┼───────────────┤
│ 決 │確定日期│98年3月19日(撤回上訴) │98年3月19日(撤回上訴) │98年3月19日(撤回上訴) │98年3月19日(撤回上訴) │
└────┴────┴───────────────┴───────────────┴───────────────┴───────────────┘
┌─────────┬───────────────┬───────────────┐
│ 編 號 │ 三三 │ 三四 │
├─────────┼───────────────┼───────────────┤
│ 罪 名 │販賣第一級毒品 │販賣第一級毒品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5年2月 │有期徒刑15年2月 │
├─────────┼───────────────┼───────────────┤
│ 所 犯 法 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
├─────────┼───────────────┼───────────────┤
│ 犯 罪 日 期│95年8、9月前約1個月之不詳時間 │95年8、9月間之不詳時間 │
│ │ │ │
├────┬────┼───────────────┼───────────────┤
│偵查機關│機 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
│ ├────┼───────────────┼───────────────┤
│ │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95年度偵字第6184號 │
│年度案號│案 號│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95年度偵字第6185號 │
│ │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96年度偵字第702號 │
├────┼────┼───────────────┼───────────────┤
│ │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 最 ├────┼───────────────┼───────────────┤
│ 後 │ │96年度訴字第134號 │96年度訴字第134號 │
│ 事 │案 號│96年度訴字第145號 │96年度訴字第145號 │
│ 實 │ │96年度訴字第831號 │96年度訴字第831號 │
│ 審 ├────┼───────────────┼───────────────┤
│ │判決日期│97年4月15日 │97年4月15日 │
├────┼────┼───────────────┼───────────────┤
│ 確 │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 ├────┼───────────────┼───────────────┤
│ 定 │ │96年度訴字第134號 │96年度訴字第134號 │
│ │案 號│96年度訴字第145號 │96年度訴字第145號 │
│ 判 │ │96年度訴字第831號 │96年度訴字第831號 │
│ ├────┼───────────────┼───────────────┤
│ 決 │確定日期│98年3月19日(撤回上訴) │98年3月19日(撤回上訴) │
├────┴────┼───────────────┴───────────────┤
│ │⒈聲請書之附表部分內容有誤,更正如上。 │
│ │⒉附表編號一至二十六之罪刑,業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於98年2月9│
│ │ 日以98年度聲字第67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6月確定。 │
│附 註│⒊附表編號一至二七之罪刑,業經本院於98年4月27日以98年度聲字第 │
│ │ 422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10月確定。 │
│ │⒋附表編號一至二七及編號三二至三四之罪刑,應執行有期徒刑19年6 │
│ │ 月。 │
│ │⒌附表編號二八至三一所示罪刑聲請定執行之刑應予駁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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