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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審訴字第704號
112年度審訴字第714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廖曼佑
指定辯護人 本院公設辯護人黃文德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113年2月21日上午11時30分在本院刑事審查第二法庭開庭審理,希準時到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3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黃蕙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3 日
書記官 陳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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