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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1年度附民字第864號
原 告 欣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朱效鴻
訴訟代理人 朱銘清
劉麗芬
被 告 常國樑
上列被告因被訴本院111年度易字第763號竊盜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27 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 官 楊數盈
法 官 崔恩寧
法 官 江宜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27 日
書記官 蕭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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