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TCDM,107,中簡,2419,2018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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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7年度中簡字第2419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呂廼雯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7 年度偵字第20433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呂迺雯竊盜,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證據及理由,均引用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二、論罪科刑部分:㈠核被告呂迺雯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

㈡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不思以合法途徑賺取財物,率爾以竊盜方式侵犯他人財產法益,貪圖不勞而獲,價值觀念非無偏差,及其犯罪之動機、目的,犯罪手段尚屬平和、所竊財物價值,復考量被告已與被害人賴村奇達成和解,且竊得之部分物品Biore 含水防曬清透水凝露耐久型1 個、Eggshell小鹿山丘雙效防蚊液- 迷迭香精油1 瓶,業經被害人賴村奇領回,有和解書、贓物認領保管單各1 份在卷可稽,暨被告素行、犯後坦承犯行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㈢被告就所竊之小兒利薩爾活菌1 包(30入)、Biore 含水防曬清透水凝露耐久型2 個、Eggshell小鹿山丘雙效防蚊液-迷迭香精油1 瓶(價值共計新臺幣〈下同〉1599元),業已賠償2500元而與被害人賴村奇達成和解,且竊得之部分物品Biore 含水防曬清透水凝露耐久型1 個、Eggshell小鹿山丘雙效防蚊液- 迷迭香精油1 瓶,業經被害人賴村奇領回,有卷附贓物認領保管單1 份得參,爰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許錦森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31 日
臺中簡易庭 法 官 周莉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判決如有不服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 黃俞婷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1 日

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320條第1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 百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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