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前往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1130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幃翔
(另案於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臺北分監執行中)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就被告參與犯罪組織罪部分,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就此部分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29 日
刑事第十六庭 法 官 王奕勛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許采婕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29 日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