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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7年度單聲沒字第185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淑媛
林冠榕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等違反商標法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扣押物(107年度聲沒字第280號、107年度偵字第1800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仿冒商標之物品均沒收。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張淑媛、林冠榕所涉違反商標法案件,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07年度偵字第18000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
惟上開案件扣案貨物出口報單(報單號碼DA/BC/06/158/D9031號)中如附表所示之貨物,係侵害商標之物,爰依刑法第40條第2項、商標法第98條之規定,聲請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商標法第98條定有明文。
又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項亦有明文。
另按單獨宣告沒收由檢察官聲請違法行為地、沒收財產所在地或其財產所有人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裁定之;
法院認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有理由者,應為准許之裁定,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4、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亦分別定有明文。
三、本件被告張淑媛、林冠榕所涉違反商標法案件,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07年度偵字第18000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有該案之不起訴處分書在卷可稽,並經本院核閱該案偵查卷宗無訛。
又上開案件扣案貨物出口報單(報單號碼DA/BC/06/158/D9031號)中如附表所示之貨物,皆標示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註冊有案之文字或圖樣商標,係屬侵害商標權之物品,有該案卷附之鑑定報告、認定通知書、照片等在卷可稽【見107年度他字第2453號卷第34-36頁(仿冒商標「PEPPA PIG」、「PJ MASKS」部分)、第37-39頁(仿冒商標「HELLO KITTY」部分)、第43-74頁(仿冒商標「SPIDER-MAN」、「AVENGERS」部分)、第75-82頁(仿冒商標「DISNEY」、「STAR WARS」部分)、第83-87頁(仿冒商標「BEYBLADE」部分)、第88-91頁(仿冒商標「CLASH OF CLANS」部分】。
從而,上揭扣案如附表所示之貨物,既係侵害商標權之物品,依商標法第98條規定,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應宣告沒收,聲請人聲請宣告沒收如附表所示仿冒商標之物品,核屬有據,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55條之36第2項,商標法第98條,刑法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9 日
刑事第十四庭 法 官 何紹輔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應附繕本)
書記官 林政佑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9 日
附表:DA/BC/06/158/D9031扣押貨物項次清單┌─┬──────────┬─────────────┬──┐
│項│貨物名稱 │仿冒商標 │箱數│
│次│ │ │ctn │
├─┼──────────┼─────────────┼──┤
│26│填充玩偶(大)45cm │PEPPA PIG │1 │
├─┼──────────┼─────────────┼──┤
│27│填充玩偶(中)35cm │PEPPA PIG │1 │
├─┼──────────┼─────────────┼──┤
│28│填充玩偶(小)20cm │PEPPA PIG │1 │
├─┼──────────┼─────────────┼──┤
│29│填充玩偶(小)15cm │PEPPA PIG │1 │
├─┼──────────┼─────────────┼──┤
│30│照相機貼紙玩具 │PEPPA PIG │1 │
├─┼──────────┼─────────────┼──┤
│31│彩色筆 │PEPPA PIG │1 │
├─┼──────────┼─────────────┼──┤
│32│積木玩具 │PEPPA PIG │2 │
├─┼──────────┼─────────────┼──┤
│33│蛋糕架玩具 │PEPPA PIG │1 │
├─┼──────────┼─────────────┼──┤
│34│派對包玩具 │PEPPA PIG │2 │
├─┼──────────┼─────────────┼──┤
│35│日記本玩具 │PEPPA PIG │1 │
├─┼──────────┼─────────────┼──┤
│36│水壼 │HELLO KITTY │1 │
├─┼──────────┼─────────────┼──┤
│37│12色彩色筆 │HELLO KITTY │2 │
├─┼──────────┼─────────────┼──┤
│38│文具組 │HELLO KITTY │1 │
├─┼──────────┼─────────────┼──┤
│39│日記本玩具 │HELLO KITTY │1 │
├─┼──────────┼─────────────┼──┤
│47│日記本玩具 │DISNEY(SOFIA THE FIRST) │1 │
├─┼──────────┼─────────────┼──┤
│49│文具組 │DISNEY(SNOW WHITE) │1 │
├─┼──────────┼─────────────┼──┤
│50│12色彩色筆 │DISNEY(SNOW WHITE) │2 │
├─┼──────────┼─────────────┼──┤
│51│髮飾玩具 │DISNEY(SOFIA THE FIRST) │1 │
├─┼──────────┼─────────────┼──┤
│52│首飾玩具 │DISNEY(SLEEPING BEAUTY, │1 │
│ │ │SNOW WHITE) │ │
├─┼──────────┼─────────────┼──┤
│53│日記本玩具 │DISNEY(CINDERELLA, SNOW │3 │
│ │ │WHITE) │ │
├─┼──────────┼─────────────┼──┤
│57│12色彩色筆 │MARVEL, SPIDER-MAN, │1 │
│ │ │AVENGERS │ │
├─┼──────────┼─────────────┼──┤
│58│水壼 │MARVEL, SPIDER-MAN, │2 │
│ │ │AVENGERS │ │
├─┼──────────┼─────────────┼──┤
│59│卡通手錶 │AVENGERS │1 │
├─┼──────────┼─────────────┼──┤
│60│積木玩具 │AVENGERS │3 │
├─┼──────────┼─────────────┼──┤
│61│陀螺玩具(大) │BEYBLADE │8 │
├─┼──────────┼─────────────┼──┤
│62│陀螺玩具(中) │BEYBLADE │6 │
├─┼──────────┼─────────────┼──┤
│66│公仔玩具(大) │CLASH OF CLANS │2 │
├─┼──────────┼─────────────┼──┤
│67│公仔玩具(小) │CLASH OF CLANS │1 │
├─┼──────────┼─────────────┼──┤
│69│卡通手錶 │STAR WARS │1 │
├─┼──────────┼─────────────┼──┤
│70│卡通手錶 │PJ MASKS │1 │
├─┼──────────┼─────────────┼──┤
│71│帽子 │PJ MASKS │1 │
├─┼──────────┼─────────────┼──┤
│72│玩具車(大) │PJ MASKS │1 │
├─┼──────────┼─────────────┼──┤
│73│玩具車(中) │PJ MASKS │2 │
├─┼──────────┼─────────────┼──┤
│74│玩具車(小) │PJ MASKS │1 │
├─┼──────────┼─────────────┼──┤
│75│蛋糕架玩具 │PJ MASKS │1 │
├─┼──────────┼─────────────┼──┤
│76│派對包玩具 │PJ MASKS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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