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TPDV,100,訴,2449,201109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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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2449號
抗 告 人 朱玉郎
龍振郎
黎瑞良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呂久連間因100年訴字第2449號遷讓房屋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0年9月2日本院裁定提起抗告。
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16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熊志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16 日
書記官 謝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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