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2536號
聲 請 人 劉錫修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149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9月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27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蘇嘉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27 日
書記官 林鈞婷
┌──────────────────────────────┐
│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2536號 │
├──┬──────────┬───────┬──┬──┬──┤
│編號│發 行 公 司│股 票 號 碼│種類│張數│股數│
├──┼──────────┼───────┼──┼──┼──┤
│001 │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 0 │股票│1 │14 │
├──┼──────────┼───────┼──┼──┼──┤
│002 │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 0 │股票│1 │9 │
├──┼──────────┼───────┼──┼──┼──┤
│003 │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 0 │股票│1 │6 │
├──┼──────────┼───────┼──┼──┼──┤
│004 │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 0 │股票│1 │1 │
├──┼──────────┼───────┼──┼──┼──┤
│005 │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 0 │股票│1 │3 │
├──┼──────────┼───────┼──┼──┼──┤
│006 │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 0│股票│1 │2 │
└──┴──────────┴───────┴──┴──┴──┘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